每日經濟新聞 2017-09-12 18:26:07
在線數(shù)字音樂市場被阿里、騰訊和百度三分天下,網易云音樂近年來以黑馬的姿態(tài)出現(xiàn)。此次阿里、騰訊音樂版權達成合作,不僅方便了用戶,也有利于自身降低成本,但這對網易云音樂來說可不是個好消息。
每經編輯 張斯 劉春山
每經記者 張斯 實習記者 劉春山
每經編輯 盧祥勇
聽五月天的歌就得去蝦米,聽周杰倫必須是騰訊旗下音樂App,用戶不得不下載多款音樂應用,在各款App之間“探索”。而從今天開始,這一使用痛點有望得到改善。9月12日,騰訊音樂娛樂集團與阿里音樂共同對外宣布,雙方達成版權轉授權合作,雙方轉換曲庫數(shù)量在百萬級以上。記者使用兩家公司旗下App發(fā)現(xiàn),雙方的互授權合作已經進行。
文化產業(yè)評論主編朱嘉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獨家代理+轉授權”的模式是在線音樂發(fā)展的必然趨勢,在線音樂獨家版權時代或將終結。
阿里、騰訊合作最受傷的或許是網易云音樂。網易云音樂在8月份被騰訊以侵犯版權告上法庭,同時騰訊音樂暫停了部分音樂曲庫對網易的授權。9月12日,騰訊音樂方面人士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和網易云音樂的狀態(tài)目前沒有變化,版權合作一直在談。
據(jù)了解,此次阿里音樂集團與騰訊音樂娛樂集團達成版權轉授權合作,具體交換曲庫方面,騰訊音樂娛樂集團將獨家代理的環(huán)球、華納、索尼全球三大唱片公司與YG娛樂、杰威爾音樂等優(yōu)質音樂版權資源轉授至阿里音樂。同時,阿里音樂獨家代理的滾石、華研、相信、寰亞等音樂版權也轉授給了騰訊音樂娛樂集團。
記者使用發(fā)現(xiàn),五月天、林宥嘉、田馥甄、李宗盛等歌手的歌曲都在向QQ音樂、酷狗音樂、酷我音樂等平臺上架,而容祖兒、周杰倫、BIGBANG、李宇春、蔡依林、TFBOYS、蘇打綠等歌手的作品也可以在蝦米上收聽了。
騰訊音樂方面人士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透露,和阿里音樂方面的合作談判一直在進行,過程比較漫長,這次總算有了結果。雙方的合作對于中國音樂市場正版化推動具有積極意義,方便了用戶。
在具體合作形式上,騰訊音樂方面人士告訴記者,以轉授權合作模式進行,按曲庫價值評估價格做置換及采買,合作曲庫數(shù)量在百萬級以上。
阿里音樂和騰訊音樂方面的合作并非一帆風順。2015年,在國家版權局“最嚴版權令”頒布后,雙方曾談判過版權互換事宜,但因為價格問題不歡而散。此后一直未有達成音樂版權方面的合作。各自把持著獨家內容,導致用戶需要不得不下載多款音樂App來聽不同的曲目。
今年4月份,國家版權局發(fā)布的《2017中國網絡版權產業(yè)發(fā)展報告》顯示,在線數(shù)字音樂市場三分天下,騰訊旗下有QQ音樂、酷狗音樂、酷我音樂三大產品,占據(jù)超過一半的中國在線音樂市場,百度旗下音樂業(yè)務與太合音樂集團合并,蝦米音樂和天天動聽整合構成了阿里音樂。
艾瑞咨詢發(fā)布的《2016在線音頻行業(yè)研究報告》顯示,在曲庫容量上面,騰訊旗下QQ音樂、酷狗音樂和酷我音樂三家協(xié)同占有90%覆蓋率;網易云音樂排名第二,覆蓋率為70%;阿里音樂旗下的蝦米音樂排名第三,覆蓋率為20%。另一方面,雖然手握眾多版權資源,但如何變現(xiàn)也成為一種壓力,巨大的獨家版權支出,驅使平臺方需要尋找更多的造血能力。
朱嘉對《每日經濟新聞》表示,通過多方合作分銷,共同承擔版權費用的同時對優(yōu)質音樂資源進行合理分發(fā)和配置,使得一些音樂平臺的內容供應問題得以迎刃而解。而前階段騰訊和網易云音樂的糾紛,或許也是達成雙方合作的催化劑。
和阿里音樂、騰訊音樂直接購買唱片公司音樂版權不同,網易云音樂很大比例內容是購買騰訊等公司的轉授權。阿里、騰訊此次合作也是以轉授權合作模式進行。
稍早之前的今年8月份,一些韓國、港臺歌手的歌曲已經在網易云音樂無法正常播放了,部分曲目 “變灰”下架,無法播放。記者使用發(fā)現(xiàn),截至到9月12日,仍然無法正常播放。騰訊音樂對《每日經濟新聞》表示,和網易云音樂的合作狀態(tài)目前沒有變化,版權合作一直在談。
網易云音樂在8月10日官方微博發(fā)表聲明稱,歌曲下架與資金無關,自己不差錢,云音樂團隊正在積極與騰訊音樂洽談版權轉授。網易云音樂表示此次曲庫影響在1%量級,而記者使用發(fā)現(xiàn),這1%正涉恰好涉及到知名歌手的作品。
騰訊音樂對《每日經濟新聞》的回復中表示,網易云音樂侵權了沒有達成版權合作的內容,涉及的音樂作品包括由騰訊音樂獨家享有的吳亦凡《6》等歌曲,已向深圳法院提起訴訟,并停了部分合作歌曲的授權。
朱嘉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版權問題一直是網易云音樂的一塊心頭病,此次騰訊和阿里的合作,一定程度上會增加網易的經營壓力。不過騰訊也有壓力,因為網易云音樂用戶基礎好,如果有授權,那騰訊可能就面臨非獨家版權優(yōu)勢的競爭。
朱嘉認為,網易和騰訊之間的版權合作最終應該會談成的,價格是主要爭議的問題。
騰訊音樂此前對記者表示,一直在采取積極開放的態(tài)度和多方合作。當對記者問及會不會有一部分內容不授權或者價格高時?騰訊音樂方面人士表示,“從態(tài)度上我們都是愿意轉授的,但是具體是否能達成合作,也要看對方的意愿,價格是有一個評估體系。”
網易云音樂近年來以黑馬的姿態(tài)出現(xiàn)。今年四月份,網易云音樂宣布近期已完成A輪7.5億元融資,此輪融資后,網易云音樂估值為80億元。在用戶人群上,也一直保持高速增長態(tài)勢。 “情懷”成為網易云音樂的鮮明標簽,但卻被版權卡了脖子。
產業(yè)觀察家董軍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表示,版權是競爭手段,但不是運行手段。版權的壟斷肯定會壓制競爭對手,但長期看,良性運行還需要模式創(chuàng)新,版權只是初級階段的競爭。
值得注意的是,9月12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就網絡音樂版權有關問題約談了騰訊音樂、阿里音樂、網易云音樂、百度太合音樂主要負責人。版權管理司負責人指出,當前網絡音樂版權市場出現(xiàn)了一些問題,哄抬版權授權費用、搶奪獨家版權、未經許可侵權使用音樂作品等現(xiàn)象又有所反彈。這不利于音樂作品的廣泛傳播,不利于網絡音樂產業(yè)的健康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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