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jīng)濟新聞 2017-08-26 00:07:44
“同是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當賈躍亭被各方追債時可能想不到,在深圳,一位同樣“淪落”的前老板,正在表達對賈躍亭遭遇的感同身受和創(chuàng)業(yè)者的“惺惺相惜”。這個人就是同洲電子(002052,SZ)原董事長袁明。
8月19日,一段有關袁明的視頻在網(wǎng)上瘋傳。視頻中他本人在深圳機場被“債主”推搡,一名“債主”大喊:“你騙了我?guī)装偃f”!
8月25日,袁明在深圳接受了《每日經(jīng)濟新聞》記者專訪。
每經(jīng)編輯 每經(jīng)記者 段倩倩
每經(jīng)記者 段倩倩 每經(jīng)編輯 宋思艱
袁明上次出現(xiàn)在公眾視野是2016年6月18日,同洲電子公告稱袁明辭去董事長一職。
8月25日,袁明在深圳市西麗街道綜治信訪服務中心接受了《每日經(jīng)濟新聞》記者采訪,回應這段糾紛。
袁明稱,這場債務糾紛始自于同洲電子龍崗物業(yè)“工改工”(將土地性質(zhì)由普通工業(yè)用地改變?yōu)樾滦凸I(yè)用地)改造項目。
同洲電子2014年起,通過招投標的方式將位于龍崗的物業(yè)項目租給A公司,并在后來收到了A公司2000萬元的押金。
2015年12月,同洲電子與A公司簽署了補充協(xié)議,約定招標以后如果有機會進行廠房改造,會和A公司合作,之前A公司的租金可以抵作開發(fā)費。但該補充協(xié)議多了另外的合作伙伴深圳市灝峰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灝峰公司),灝峰公司通過A公司支付了3000萬元給同洲電子。
至于為何沒有對此事進行公告,袁明稱,在等最終合同敲定,但后來相關政策發(fā)生變化,同洲電子“工改工”項目無法照常進行,合同無法生效,糾紛也由此產(chǎn)生。
“灝峰的3000萬元是通過A公司過來的。但是還錢要通過法律程序走,如果直接還給灝峰,到時候A公司又追我們,所以一直僵著一年多沒有做成。灝峰就直接找到我,因為當時我是法人(法定代表人),是我簽的字,所以出現(xiàn)了機場那樣的糾紛。”
記者在深圳市西麗街道綜治信訪服務中心亦見到了灝峰公司的相關人士。其中一名人士稱,袁明提供的方案無法令人滿意,“他給的解決方案我要接受,就好比我給了你100你只還我50我接不接受”;另外一名人士則稱,希望按照合同條款來,合同約定如果同洲電子那塊地不賣給公司,則要支付公司雙倍賠償額即1億元。
前述灝峰公司相關人士同時表示,曾去同洲電子討要說法,但被告知“袁明簽字找袁明”。
袁明對記者表示,合同的簽署不是其個人行為,5000萬元也是到了同洲電子公司賬戶。
至于欠款糾紛如何解決,袁明稱“首先是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解決不了還有法律途徑,如果是合約上寫了要賠1個億,那賠1個億也沒有問題,法律上判賠1個億我覺得還可以。”
8月22日,同洲電子在回應投資者關于袁明機場糾紛問題時稱,“袁明先生于2016年6月16日辭去公司董事長職務,已經(jīng)不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沒有參與公司事務;網(wǎng)傳的視頻未經(jīng)核實,網(wǎng)絡報道所謂的‘股民’等身份不明。假定雙方有糾紛,對方應該協(xié)商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不應采取不當行為。”
不過,截至目前,記者尚未知悉同洲電子對這一糾紛的正式回應。
袁明對《每日經(jīng)濟新聞》記者表示:“以為賭一下能成,研發(fā)就變成了賭。”“賈躍亭是步了我的后塵,他犯了跟我一樣的錯,只不過他的盤子比我大,他一步步我看著過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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