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晨報 2017-03-28 21:27:46
見習記者 張 立 胡 迎
晨報記者 林穎穎
3月26日,一位未滿12周歲的兒童因為騎共享單車ofo,在上海浙江北路、天潼路路口被大客車碾壓,送醫(yī)后搶救無效而宣布死亡。共享單車是不讓未滿12周歲的孩子注冊使用的,那個孩子是如何騎上共享單車的還不得而知,具體情況正在調查。
讓人擔憂的是,現(xiàn)在未滿12周歲的小孩騎行共享單車的情況越來越多。有網友專門拍攝了小孩使用ofo的種種視頻:騎著共享單車晃晃悠悠出現(xiàn)在車流附近; 不依靠手機就將ofo輕松解鎖……
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2條規(guī)定明確: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但單車企業(yè)防范兒童騎車方面明顯存在漏洞。
駕駛自行車須滿12周歲
3月26日當天,網友“一定說說才行了”發(fā)帖稱:“飯后路過天潼路浙江北路路口,一個孩子和ofo車子被大客車碾壓,孩子被救出,不動了。”記者從靜安警方了解到,事故時,肇事大巴車正沿著天潼路由東往西行駛到浙江北路路口,在左轉彎時撞到這名騎著ofo單車的男孩。事發(fā)后,公安、消防部門隨后趕到現(xiàn)場將男孩救出,并且將男孩及時送醫(yī)。但經送院救治無效,男孩不幸死亡。另據(jù)知情人透露,事發(fā)時小孩與小黃車一起被卡在右前輪胎,而男孩今年上小學4年級,不滿12周歲。
事發(fā)后不久,ofo派人跟進并處理此事,同時第一時間同警方取得聯(lián)系,留下聯(lián)系方式。ofo相關工作人員表示,不管對于事情本身還是孩子和家長,ofo都深表遺憾。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72條規(guī)定,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多項規(guī)定,其中第一項就明確表示,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該事故發(fā)生后,或為上海首例不滿12歲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單車致死事件。
針對此事,同濟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春彥表示,此案本質上是一個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應由交警進行責任認定。但是兒童是否騎車應由監(jiān)護人決定,并承擔責任。“道路交通法及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侵權責任法都可以提供法律方案。”如果單車公司在車輛設計、生產、維護等方面存在問題,例如剎車失靈,那單車公司就應相應的侵權承擔責任。
兒童騎共享單車很常見
早在本學期開學前,市教委就再次明確要求,不滿12周歲學生不準騎自行車。各校也已經按照市教委通知,明確向學生和家長發(fā)出通知,嚴禁12周歲以下孩子騎車,有的學校還有專門的交通安全宣講。悲劇發(fā)生后,不少學校也緊急在家長群再次強調了相關規(guī)定。
雖然學校也在管理,但是不滿12周歲的兒童違規(guī)騎共享單車上路的情況不在少數(shù)。
“摩拜和ofo我都騎過。”本市某小學四年級男生小沈說,自己已經騎了半年的共享單車了,“基本在周末騎,比如要去上培訓班或者和小伙伴一起出來玩。”對此,有家長表示,其實在幾個月之前,學校就已經給每個家長發(fā)過書面通知,明確12周歲以下的孩子不可以騎單車上路,還請家長提交相關的安全通知簽收回執(zhí)。
兒童可輕易打開ofo車鎖
調查發(fā)現(xiàn),兒童能違規(guī)騎行ofo,和ofo車鎖“容易打開”有很大關系。共享單車都是實名制,昨日記者嘗試用一位未滿12周歲的兒童身份證號在ofo平臺注冊,未滿12周歲不能騎共享單車的提示出現(xiàn)在頁面上。但在使用環(huán)節(jié),ofo開鎖只要密碼即可。實名驗證存在漏洞。
小沈說,平時和小伙伴掌握了一些“用車技巧”,比如“ofo的密碼是不變的,只要記住密碼,平時把車停在稍微偏僻的角落,第二天找到再騎,不用媽媽的手機也可以”。
此前,滬上共享單車志愿者團隊“魔族獵人”的發(fā)起人莊驥,在接受晨報采訪時表示,因為自己是兩個孩子的爸爸,因此,他和團隊從兩三個月前就開始注意孩子騎行共享單車的危險情況,并拍攝和記錄下了不少這樣的情形。
在莊驥提供的一段視頻中,一名男孩撥弄著一輛ofo 的車鎖,他說:“如果你看到鎖上的那個(密碼)搖動,你就點那個破解密碼,如果看不到,就一直按解鎖鍵,就能看到。”此外,幾名未成年兒童結伴在路邊挑選共享單車騎走的現(xiàn)象也被莊驥一一記錄在內。
有業(yè)內人士就曾透露,像ofo這樣的機械鎖,一旦使用時間較長,車鎖上面必有磨損不均勻的痕跡,“很多小孩不需要手機,就可以根據(jù)這些痕跡破解密碼。”
ofo稱智能鎖陸續(xù)推廣
就車鎖容易被打開等問題,ofo相關負責人表示,每當用戶使用完單車,APP端都會提示用戶在用完以后撥亂密碼鎖。另外,ofo在每個指定區(qū)域都會配一個運維師傅,負責修車和車輛擺放,這些師傅會統(tǒng)一著裝和戴工牌,如果遇到未成年人騎車他們會及時勸阻,并在上下學高峰期加強學校周邊的巡查。
該負責人還表示,目前ofo 智能鎖已經在北京地區(qū)投放,以后將陸續(xù)推廣到全國。ofo在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出臺共享單車的相關行業(yè)標準,并對線下共享單車進行網格化運營,每200輛共享單車配備一個運營人員,以保障車輛的正常使用。
【專家觀點】
低成本競爭不應成為共享單車發(fā)展方向
針對未滿12周歲兒童輕易便可破解ofo密碼鎖一事,不少市民表示,共享單車是否應在技術上進行提升,從而找到更好的預防方式?“從源頭上來講,共享單車公司從技術上控制孩子使用單車是最行之有效的。”莊驥說,“小黃車的鎖,從設計上就有‘bug’。一是有的用戶使用完小黃車后,密碼不撥亂,孩子一輛輛按過來,總會有一輛可以被打開。還有一種,即使是將密碼撥亂,在孩子間也流傳著這樣的解鎖秘笈。”
技術上到底該如何防范和規(guī)避呢?莊驥認為,把“鎖”這個問題解決了,這也并非難事,“目前我們團隊發(fā)現(xiàn)孩子騎行共享單車的案例普遍都存在于配備機械鎖的單車上,因為機械鎖可以繞開單車公司平臺監(jiān)管。”莊驥說,像電子鎖,無論是藍牙匹配還是二維碼掃描解鎖,都會大大增加孩子解鎖的難度和門檻。“如果用的是機械鎖,那這家共享單車公司至少要通過相關的檢測標準,證明和保障你使用的鎖是不能輕易讓小孩打開的。”
同濟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諸大建表示,目前共享單車的技術路線有兩條,第一就是與現(xiàn)代技術變革相吻合的一套高標準技術,比如摩拜使用的GPS、實名認證,通過技術對一些不符合騎車條件的用戶進行防范; 另一條就是必須改進的技術路線,目前ofo的低成本競爭不應該成為共享單車的發(fā)展方向,必須進行轉變。
劉春彥也認為,單車公司更多需要承擔的應該是一種社會責任,單車公司究竟如何真正落實這個實名制?或許還是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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