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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了!基金不用被追“稅” 公募集體松口氣

每日經濟新聞 2017-01-11 15:48:27

前段時間在資管圈引發(fā)了巨大反響的增值稅新政(140號文),在今年1月6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關于資管產品增值稅政策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今天正式發(fā)布!本通知的重點在:對資管產品在2017年7月1日前運營過程中發(fā)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未繳納增值稅的,不再繳納;已繳納增值稅的,已納稅額從資管產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

每經編輯 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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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經記者 李蕾 每經編輯 江月

前段時間在資管圈引發(fā)了巨大反響的增值稅新政(140號文),在今年1月6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關于資管產品增值稅政策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今天正式發(fā)布!理財不二牛(微信號:buerniu5188)先給大伙兒截個圖,看看通知長啥樣吧↓↓↓



其實本通知是對140號文中第四條規(guī)定的“資管產品運營過程中發(fā)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以資管產品管理人為增值稅納稅人”做的一個補充,重點在這里:對資管產品在2017年7月1日前運營過程中發(fā)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未繳納增值稅的,不再繳納;已繳納增值稅的,已納稅額從資管產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

相比之下,此前140號文第十八條規(guī)定,“除第十七條規(guī)定外,其他均自2016年5月1日起執(zhí)行”。彼時曾有大型公募人士告訴理財不二牛,這也就是說從2016年5月1日到12月21日的文件發(fā)布日期間的增值稅資管產品管理人都要繳納,不僅追溯起來有難度,并且還直接表示這個錢“交不起”。

從現在的補充說明來看,公募們暫時是不用擔心被追“稅”的問題了?;鸸救耸繉Υ说姆磻彩欠浅崃遥娂姳硎?ldquo;這是個好消息”、“這樣還科學一些”,還有公募將在今天下午就針對相關文件,在全公司范圍內開展員工的培訓、學習。

不過,在這則補充通知的背后,離不開監(jiān)管機構和行業(yè)的推動作用。理財不二牛獨家得知,早在去年12月30日,監(jiān)管部門就召集了包括三家公募、三家私募和四家券商等多家機構在內的座談會,會議主題就是對140號文進行討論。據稱會議達成了兩點共識:1、第四條不追溯執(zhí)行;2、在出具體規(guī)定前暫緩執(zhí)行,但產品層面不應打開產品征稅。當天下午,會議共識就由監(jiān)管部門進行了反饋。而在2017年伊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就緊鑼密鼓地推出了對140號的這則補充通知。

對于不少公募基金公司來說,該通知是場及時雨,讓大伙兒松了口氣。但140號文要順利落地執(zhí)行,就金融機構和產品而言,還有不少細節(jié)需要進一步細化。

舉個例子,“產品如何界定”還是一個最核心的問題。140號文第一條就強調“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屬于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稅”。該條是針對財稅【2016】36號“貸款服務”范圍的補充,不過對公募產品來說似乎只有保本基金能滿足“持有至到期”的概念,那其他種類的產品是否都屬于增值稅征收范疇?出現了虧損的產品又怎么處理?

除此之外,如果今年7月1日之后的資管產品要繳納增值稅,按照金融業(yè)6%的適用稅率那也是一筆不小的費用。此前曾有公募基金人士告訴理財不二牛,“至于管理人實際稅賦是否轉嫁給投資人,由管理人通過產品設計和合同與投資人約定”,而此后的會議又達成共識稱“產品層面不應打開產品征稅”,那這筆錢到底由誰來出?又會對基金公司的產品和業(yè)績產生什么樣的影響?

當然了,咱們理財不二牛主要關注的還是140號文及補充通知對公募行業(yè)的影響。相信后續(xù)還會有更多細化條款出爐,理財不二牛也將持續(xù)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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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新政 公募基金 關于資管產品增值稅政策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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