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5-02-04 18:17:28
中保協(xié)正式就新版商業(yè)車險示范條款公開征求意見,此舉標志著商業(yè)車險條款改革取得重大階段性成果。據悉,此輪意見征求截止日期為3月5日。
每經編輯 黃俊玲
對于此前社會上爭議較多的“高保低賠”問題也徹底解決,明確車損險的保險金額按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確定
每經記者 黃俊玲 發(fā)自北京
繼2月3日保監(jiān)會正式宣布啟動商業(yè)車險改革試點后!今日(2月4日),中保協(xié)正式就新版商業(yè)車險示范條款公開征求意見,此舉標志著商業(yè)車險條款改革取得重大階段性成果。據悉,此輪意見征求截止日期為3月5日。
相比現行的車險條款,《2014版示范條款》做了多項重大改變,此前在社會上備受爭議的“高保低賠”、“開車撞了自家人”不賠等問題,都有了解決方案。根據安排,在行業(yè)協(xié)會發(fā)布示范條款后,春節(jié)后將印發(fā)具體車險改革試點方案。試點范圍包括黑龍江、山東、重慶、廣西、陜西以及青島6省市,預計今年5月正式啟動試點,再根據試點的情況推向全國。
相比目前使用的車險條款,《2014版示范條款》都有哪些重大改變,下面,每經記者為您一一解讀:
改進一:
開車撞了自家人要賠
倒車的時候一不小心撞了自家人,以前在三者險條款中屬于免責范圍。據說,這主要是為了防范道德風險,不過,事實上,此一條款,在執(zhí)行中爭議很大!
這一次,《2014版示范條款》擴大保險責任范圍,對現行商業(yè)車險條款責任免除中爭議較大的“車上人員在被保險機動車車下時遭受的人身傷亡”、“駕駛證失效或審驗未合格”等15項內容進行了刪減,將三者險中“被保險人、駕駛人的家庭成員人身傷亡”列入承保范圍,擴大了保險保障范圍。
改進二:
高保低賠解決了明確車損險投保按照實際價值確定
原價20多萬的車,用了幾年了,折舊下來可能也就價值7-8萬塊錢,但在每年投保車損險的時候,還是要按照新車購置價來投保車險,幾萬元的舊車還要按照新車價格來投保,但是真正出現全損的情況(指車輛無法修復的情況),保險公司又按照舊車的幾萬元價格來賠,這,就是社會上爭議較多的所謂“高保低賠”問題。
對于此前社會關注的“高保低賠”問題,《2014版示范條款》合理確定了保險金額和賠償處理問題,明確約定車損險的保險金額按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確定。在發(fā)生全部損失時,按照保險金額為基準計算賠付。發(fā)生部分損失,按實際修復費用在保險金額內計算賠償。同時,《2014版示范條款》完善了車損險事故責任比例賠償及代位追償約定。因第三方對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被保險人向第三方索賠的,保險人應積極協(xié)助,被保險人也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這就在條款中解決了所謂“無責不賠”的問題。
改進三:
減少糾紛厘清多個歧義概念和表述“投保人”納入第三者范圍
2013年,全國車險涉訴案件達到60多萬件,很多案件是由于車險條款不夠規(guī)范或存在歧義所引發(fā)的。中保協(xié)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2014版示范條款》修訂的重點,就是要解決現實當中容易引發(fā)爭議的條款表述,減少消費者因對條款理解不當造成的糾紛。一方面,進一步明確了保險責任和除外責任的關系。在總則、保險責任部分中,分別強調了保險人承保風險的范圍不包括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損失或費用,以此來明確保險責任范疇和除外責任范疇,便于消費者理解二者的關系。另一方面,進一步明確了“第三者”的范圍。對在司法審判實踐中時常發(fā)生爭議的第三者是否包括“投保人、保險人”問題,《2014版示范條款》明確第三者“不包括被保險機動車本車車上人員、被保險人”,從而實質上將“投保人”納入第三者范圍。同時,進一步明確了“車上人員”的范圍為“發(fā)生意外事故的瞬間,在被保險機動車車體內或車體上的人員,包括正在上下車的人員”。
改進四:
38個附加險壓縮至11個主險保障大擴容
據介紹,《2014版示范條款》將現行的38個附加險整合為11個附加險,其中5個附加險承保風險被并入主險保險責任,包括教練車特約、倒車鏡車燈單獨損壞、車載貨物掉落、法律費用及租車人人車失蹤附加險;刪除了23個對消費者實際風險保障意義不大或屬于部分保險人提供的增值服務的附加險,例如附加更換輪胎服務、附加送油、充電服務、附加拖車服務等;新增了“無法找到第三方特約險”附加險。經過精簡和調整后的《2014版示范條款》附加險,設計更為合理,更符合大眾需求,也有利于減少消費者在投保商業(yè)車險時的選擇困難。
改進五:
條款更簡單賠與不賠一目了然
據介紹,《2014版示范條款》精簡優(yōu)化了保險條款體系和結構,除對特種車、摩托車、拖拉機,單程提車單獨設置條款外,其余機動車均采用統(tǒng)一的保險條款。優(yōu)化后的條款結構為“總則+四個主險的個性化條款+通用條款”,大幅簡化了保險條款的結構。同時,對責任免除中免責事項進行歸類梳理,一方面將免賠率與免賠額單獨列明,另一方面將責任免除條款劃分為不保情形、原因除外、損失和費用除外三類。對于不保情形中駕駛人違法的情形、原因除外中違反合同義務約定免賠的情形進行了整合;對于損失和費用除外約定,依據各項免賠約定的內在邏輯和屬性,區(qū)分為保險人絕對不保和可以通過附加險擴展承保兩種情形。經過梳理優(yōu)化,《2014版示范條款》邏輯更加清晰,體系更加簡明,更加方便保險消費者閱讀和理解。
改進六:
刪除了保險單中“次日零時生效”約定允許“即時生效”
剛買了新車并買了保險,很倒霉路上就出了事故,一看保險,保單還沒生效,因為保單上寫著:“次日零時生效”。
為避免上述尷尬,《2014版示范條款》也做了調整:據介紹,為滿足保險消費者對保險單“即時生效”的需求,此次條款修訂刪除了保險單中“次日零時生效”的約定,遵循契約自由原則,允許投保人在“零時起保”或者“即時生效”之間做出選擇,允許有條件的保險公司自行設計投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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