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 2014-07-08 09:02:00
商務部7日深夜消息,世界貿易組織(WTO)當日在日內瓦就“中國訴美國關稅法修訂案世貿爭端案”裁定,美國一項針對我國24類產(chǎn)品的反補貼反傾銷措施違反世貿規(guī)則,但未認定美國關稅法修訂案是否違反世貿規(guī)則。
商務部7日深夜消息,世界貿易組織(WTO)當日在日內瓦就“中國訴美國關稅法修訂案世貿爭端案”裁定,美國一項針對我國24類產(chǎn)品的反補貼反傾銷措施違反世貿規(guī)則,但未認定美國關稅法修訂案是否違反世貿規(guī)則。商務部認為,此案是我國利用法律武器挑戰(zhàn)美國濫用貿易救濟措施的又一次重大勝利,差一點就“完勝”。
世貿組織公布的上訴機構報告,支持了中方大部分上訴請求,駁回了美方上訴請求。在中方提出的兩項法律主張中,支持了中方在雙重救濟方面的主張,認為美國商務部在2006年至2012年間對華發(fā)起的25起反傾銷反補貼調查中未能進行避免雙重救濟的稅額調整,違反世貿規(guī)則。
針對中方提出的美關稅法修訂案違反世貿規(guī)則的主張,上訴機構認定此前專家組對《1994年關稅與貿易總協(xié)定》第10.2條的解釋和對美關稅法修訂案的適用存在錯誤。但由于專家組對于案件事實分析不足,上訴機構未能完成對美關稅法修訂案是否符合世貿規(guī)則的分析。
美國國會2012年3月13日通過關稅法修訂案,授權美國商務部對包括中國在內的所謂非市場經(jīng)濟國家采取反補貼措施,并追溯適用于自2006年11月20日起發(fā)起的調查。
我國商務部認為,美國上述舉動實際上是通過法律的追溯適用追認了美國商務部自2006年起對華采取的20余起反補貼措施的合法性,是違反世貿規(guī)則的。
在2012年9月17日,我國將美關稅法修訂案中的錯誤做法和相關雙反措施訴諸WTO爭端解決機制。WTO在2014年3月27日公布了相當于一審的專家組報告,裁定美雙反措施違規(guī),但不認為美關稅法修訂案本身違規(guī)。隨后中美雙方分別提出上訴。此次上訴機構報告是終裁決定。
本案涉案中國產(chǎn)品年出口金額逾72億美元。商務部稱,中方敦促美方尊重WTO裁決,盡快改正濫用貿易救濟措施的錯誤做法,確保中國企業(yè)公平競爭的環(huán)境。
原文鏈接:http://news.cnstock.com/news/sns_hw/201407/30897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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