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14 00:59:45
筆者以為,只要來源合法,房多不是罪,正如錢多不是罪。
◎舒圣祥
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房姐”、“房叔”再次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全國政協(xié)委員、福耀玻璃工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曹德旺表示:我認為房地產(chǎn)調控,要去研究前面的房地產(chǎn)到底是誰買走,我們這么多年貨幣投放,真正需要房地產(chǎn)的人沒拿到房子。房子在“房姐”、“房叔”等手上,應出臺非常嚴厲的措施懲罰他們。因為這對國民經(jīng)濟總體來說是一個非常大的破壞。同時,曹德旺還認為,房產(chǎn)稅一套20%、二套30%、三套40%,應該這樣征收。因為惡意炒房對國民經(jīng)濟總體來說是一個非常大的破壞,任何國家,都應該打擊這種投機倒把的行為。
嚴懲“房姐”、“房叔”等堪稱公眾夙愿,曹德旺稱其破壞國民經(jīng)濟而應該措施予以嚴懲的觀點,因此在網(wǎng)上得到了很多掌聲。殊不知,這其實是一種概念的偷換。因為大家之所以對“房姐”們痛恨不已,關鍵的原因在于他們經(jīng)不起調查——房子多只是他們腐敗丑聞的調查線索,而不是他們的罪過本身。正如一個人擁有很多合法財產(chǎn)并不是罪過,一個人擁有多套房產(chǎn)本身也沒問題,只要他是合法所得合法擁有,別人就沒有權利因為眼紅而指手畫腳,更不能將“投機倒把”的罪名蠻橫相加。
曹德旺熱衷慈善很令人敬佩,但是就嚴懲多套房投機倒把這件事而言,筆者認為決不能隨意逞一時言語之快;某種意義上,將多套房定罪投機倒把甚至比 “房多多”本身還要可怕。如果不涉及腐敗,是個人合法財產(chǎn),那么“房多多”并不存在“危害國民經(jīng)濟”的問題;相反,如果是腐敗所得,是不正當?shù)呢敭a(chǎn),那么“房多多”也純粹是一個腐敗的問題。我們應該將腐敗的歸為腐敗,將房產(chǎn)調控的歸為房產(chǎn)調控;而不能將兩者混為一談,凡是“房多多”就要“對其進行毫不留情的懲治”,這是違反憲法的,是很可怕的一件事情。
所謂“一套20%、二套30%、三套40%”,顯然說的是售房個稅,這樣征收是否合理,又會否轉嫁給購房者,此處暫且不論。即便出臺這樣的政策,也絕不是什么“嚴懲”,而只能說是一種政策干預。“嚴懲”本身是帶有強烈的感情色彩的,似乎買了多套房就是干了一件誤國誤民的大壞事;其實,利用稅收手段或者行政干預倒逼也好引導也罷,都不能說是“嚴懲”,因為人家沒有犯錯更沒有犯法。用“投機倒把”這種詞來定性購買多套房行為是極其不妥的;樓市調控需要的是調控的智慧,而不是“嚴懲”的恐嚇。
更何況,我們也不能將房價高企全部歸罪于房產(chǎn)投資與投機,土地財政的依賴、貨幣供應的激增等等都是客觀原因。只要其購房資金來源合法,那么他善于發(fā)現(xiàn)市場機會并且成功賺到很多錢,并不是一件可恥的事情。幾十年的市場經(jīng)濟告訴我們的是這樣一個常識:貧窮并不光榮,致富更不可恥。政策制定者所要做的事情是,通過合理的措施讓房價不再以火箭速度上漲,增加多套房產(chǎn)的持有成本和空置成本,同時提供更多投資渠道分流民間熱錢。
腐敗的歸腐敗,調控的歸調控??陀^看待問題遠勝于感情用事的義憤填膺。筆者以為,只要來源合法,房多不是罪,正如錢多不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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