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22 01:17:12
趙勇
加班工資也是工資,當然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這原本是個常識性的問題,但國稅總局納稅服務司這條常識性的解答,卻成了網絡焦點,并引來了網友們普遍的不滿。所以說,網友對“加班費也要納稅”的普遍性焦慮,不能被忽視,加班費與補貼津貼之間的稅收待遇差異,應該是平復這種焦慮的節(jié)點之一。
按照現行 《個人所得稅法》和《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按照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發(fā)給的補貼和津貼,是免征個稅的。這里面的補貼和津貼,是指按照國務院規(guī)定發(fā)給的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以及國務院規(guī)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津貼。
很明顯,這些補貼津貼,與絕大多數普通勞動者是無緣的,能夠享受這些補貼津貼的,不是那些專家學者,就是極少數的技術骨干。而能夠享受補貼津貼的普通員工,往往供職于政府機關或事業(yè)單位——這些單位名目繁多的補貼津貼,往往比正常的工資獎金還要高。去年4月,武漢曾開展了一場清理公務員補貼津貼的行動,公務員們被要求退還2007年至2009年間多發(fā)的各種補貼津貼。其中一市直機關被要求清退的補貼津貼達908.87萬元,人均達7.39萬元。武漢這個市直機關3年間多發(fā)的補貼津貼人均達7.39萬元,在一些機關和事業(yè)單位補貼津貼的數額之高,已可見一斑。如果從補貼津貼免稅的待遇來看,一些機關和事業(yè)單位想盡一切辦法給員工發(fā)放各種名目的補貼津貼,也許正是看中了“免稅能帶來利益最大化”這一點。
能夠拿到補貼津貼的人,當然不會為了加班費要交的那點個稅感到焦慮,焦慮的是那些無緣補貼津貼的普通勞動者。不免稅的加班費和免稅的補貼津貼,它們之間形成了一個令人五味雜陳的反差。這個反差在于,能夠享受補貼津貼的,往往是那些收入原本就較高的群體,專家學者和技術骨干不用說,即便是機關事業(yè)單位的普通員工,其收入也高于社會平均水平。這樣一個收入較高的群體,還在享受動輒比工資還高的補貼津貼,而普通工薪族辛苦所得的那點加班費,卻還要繳納個稅,人們對“加班費也要交稅”幾乎出于本能的焦慮,正是來自于這一反差。
焦慮的背后,是對稅負公平的渴望。最近,“結構性減稅”是時髦詞匯,如用于以調節(jié)收入差距為本職的個稅之上,那么,調整免稅項目,盡最大可能體現稅負公平,就是個人所得稅法調整的方向——對收入較高群體的開征個稅,對普通工薪族多一點稅收減免,這不該是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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